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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德生命人寿天津分公司以案说险:严守行车规范 筑牢生命安全防线

更新时间:2026-02-06

  2023年12月,某客户驾驶摩托车与大货车发生碰撞,不幸意外身故。家属前往保险公司申请身故理赔,理赔人员审核过程中发现,该客户未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依据保险合同相关约定,公司最终做出拒赔处理。

  根据保险合同免责条款约定,被保险人存在酒后驾车、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情形的,保险公司不承担身故或全残保险金的给付责任。

  1.酒后驾驶:经检测或鉴定,事故发生时车辆驾驶人员每百毫升血液中的酒精含量达到或超过法定标准,被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认定为饮酒后驾驶或醉酒后驾驶的行为。

  2.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包含以下任一情形:没有取得驾驶资格;驾驶与驾驶证准驾车型不相符合的车辆;持审验不合格的驾驶证驾驶;持学习驾驶证学习驾车时,无教练员随车指导,或不按指定时间、路线学习驾车。

  3.无有效行驶证驾驶:包含以下任一情形:未取得行驶证;机动车被依法注销登记的;未依法按时进行或通过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

  4.机动车界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指以动力装置驱动或者牵引,上道路行驶的供人员乘用或者用于运送物品以及进行工程专项作业的轮式车辆。

  在此特别提醒,近年来部分电动自行车因时速、载重、整车质量等指标超标,会被交警部门依法认定为机动车。无论驾驶机动车还是非机动车,都必须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规,依法取得相应驾驶资质、确保车辆证照齐全合规,规范行车、文明驾驶。这不仅是守护自身与家人生命安全的基本前提,更是保障保险权益不受影响的重要条件,切勿因一时疏忽触碰交通规则与保险条款红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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